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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8

從旺中案、收購壹傳媒及陳為廷事件,思索傳統媒體的話語權旁落



無疑地,今年下半年的台灣社會,非常精采,而精采的焦點正是在媒體。從旺中案、收購壹傳媒及陳為廷事件,讓人見識到台灣民主開放後,所累積出的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能力與新傳播工具的散布威力。也讓人了解傳統媒體的話語權旁落。

2008/12/25

我對Windows Live Messenger轉型成為社交網絡的疑慮

我對Windows Live Messenger轉型成為社交網絡的疑慮

這篇文章係發想於電腦玩物 所發表的「[閒聊]我對 Windows Live Messenger 網路社群化的疑慮」這篇文章。因此,在文章標題上一併予以引用,於此合先敘明。在這邊主要是想討論「Windows Live Messenger9.0搶鮮版」朝向社群化邁進後,本文所產生的疑慮。至於Windows Live Messenger9.0搶鮮版的下載,請參閱文末的下載點。
 
 
個人電腦時代的霸主微軟,靠著Window與Office兩套軟體,橫掃業界,年年更新,年年大賣,造就比爾蓋茲(Bill Gate)這位世界首富。而在網路的世界中,微軟就顯得老態龍鍾,任由後起之秀Google逐漸取代其稱霸的地位。



在微軟永遠的總裁比爾蓋茲退休之後,大家都張大眼睛觀察它的下一步。在Web2.0的浪潮下,微軟急起直追,其中最明顯的產品,就是Windows Live Messenger。這一款軟體,應該可以算是微軟在網路世界的主力產品,其市占率在台灣地區高達77.1﹪。而微軟企圖以Windows Live Messenger扭轉其在Web2.0的劣勢,也就不足為奇。

而這一點,從MSN最近的幾次更新,可以窺見。尤其是在MSN更名為「Windows Live Messenger」之後,除了提供「Windows Live程式集」相關應用軟體與服務外,本次更新,更規劃即時整合不同社交網絡資訊(Flickr、LinkedIn Corp.、Pandora Media Inc.、Photobucket Inc.、Twitter、WordPress與Yelp Inc.等)於Windows Live平台上,以擴大MSN與微軟的影響力,希望發生一加一大於二的功效。

另外,在「微軟勾勒Windows Live線上社交網絡新版圖」一文中,提出創新「社交功能導向的個人網頁」的概念,提供更新版個人資料、可顯示社交網絡最新動態的好友動向模組、照片分享、更大的檔案分享空間...等。並添加更多個人化功能,包括:隨時動態更新連絡人的好友動向。且為方便使用者快速整合不同社交網絡的連絡人名單,微軟同步推出「逗陣 MSN」,讓使用者輕鬆邀請Facebook或Hotmail好友加入Windows Live Messenger連絡人清單,共享即時溝通樂趣。 Windows Live讓網路生活更易於管理並能保持線上同步,所有服務都可與「Windows Live程式集」相互搭配使用。

簡言之,從最近幾次的改版與新增的功能觀察,可以發現,Windows Live Messenger已經跳脫過去單純的即時通訊軟體,進化至社群工具。開始由點向面的擴張。不論是朋友網絡、MSN的暱稱記錄與隨時動態更新使用者的好友動向,及他人分享空間的留言記錄..等,全部得以透過新增的社交工具,予以整合。

由上開說明可知,微軟似乎勾勒了一個美好的社交生活未來。可是,我想到的是,每位使用者真的已經由即時通訊的思維窠臼,進化到社交網絡工具的美好未來了嗎?有多少使用者真的知道微軟對於Windows Live Messenger的未來規劃與定位。我想,大多數的使用者,在安裝MSN的過程中,應該是一路「下一步」到底吧!

不過,在這裡我想討論一個關於「資訊自決權」的問題。依據大法官釋字603號解釋理由書的看法,「資訊自決權」係根源於「隱私權」。旨在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之基本權利。而資訊自決權的內涵,則包含個人自主控制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請參閱「延伸閱讀02」)而謂的隱私權係指一個人獨處的權利。依通說的見解,隱私權是否受侵害,其判斷標準,在於「個人對於隱私權的合理期待」(reasonable exception of privacy)。

如果將上開對於隱私權是否遭受侵害的標準,置於Windows Live Messenger由私人即時通訊軟體轉型成為個人社交網絡工具的脈絡下予以觀察。本文以為,即時通訊的聯絡人名單,通常與Windows Live Messenger使用者間有較親密的關係。因此,使用者願意提供較詳盡的個人資料予Windows Live Messenger的聯絡人。反之,社交網絡工具可能接觸者,除了使用者所認識或知悉者外,尚包括使用者所不認識的其他匿名瀏覽者(例如:Windows Live Messenger聯絡人的朋友,即「朋友的朋友」)。

因此,一般人對於即時通訊程式的隱私權合理期待,顯然高於社交網絡工具。申言之,一般人願意提供較多的個人資訊給予即時通訊之其他聯絡人,而不願意提供相同內容之資料予社群網絡中的其他成員。

隨著Windows Live Messenge由過去的即時通訊軟體,轉變成為社群間聯繫的工具。當初使用者預設以即時通訊為基礎所填寫的個人資料與相關資訊,在Windows Live Messenger轉型成為社群程式,幫助使用者拓展社交網絡的過程中,則上開資料就在不知不覺中流失,而被不認識的第三人有意或無意的知悉或蒐集。這恐怕非每位使用者所樂見的事情。

另外,社群工具可以提供的動態資料,已經遠超過,Windows Live Messenger作為即時通訊程式之範疇,例如:「好友的最新動向」欄位,可以記錄Windows Live Messenger所有聯絡人的暱稱變更記錄。同時,也可以在Windows Live 「個人資料」中發現自己的暱稱變更紀錄,這二份Windows Live 暱稱變更記錄的預設模式,是採取「公開」為原則,「隱匿」為例外。因此,使用者所不認識的第三人(即朋友的朋友)亦得閱覽這份記錄。而在點選「朋友的朋友」檢索其個人資料,也可以發現其在他人分享空間中的完整留言記錄,比Google搜尋引擎還要精準。上開資料的公開,是否妥適,本文認為,不無疑問。

雖然Windows Live Messenger在轉型的過程中,提供一定的選項供使用者重新設定其個人資料的揭露程度、範圍。但是,簡陋的資訊公開選項、繁複不易理解的操作介面與以公開資訊為原則,保障個人隱私為例外的預設模式...等,到底有多少使用者瞭解其個人資訊隱私權在Windows Live Messenger改版中所暴露的風險。在Windows Live Messenger使用者的輕忽與微軟未善盡告知義務的情況下,個人資訊隱私權的保障成為被犧牲的對象。

我無法期待微軟願意為了保障大多數Windows Live Messenger使用者的隱私權與資訊自決權而修改相關規定,或是教育使用者如何適應Windows Live Messenger成為社交網絡後,對於個人隱私權所帶來的衝擊。只能祈禱使用者在搶鮮、嚐鮮之餘,願意看一下這篇文章,留意自己的個人資訊保障,避免個人基本資料暴露在未知的網路空間風險中。請由http://home.live.com/Windows 登入自己的Windows Live Messenger帳號,在個人頁面「首頁」中的右側,點選「選項」→「更多選項」,修改「使用權限」、「基本資料」與「通知」..等欄位的內容。選擇你所希望公開的個人資訊與相關的隱私權設定。另外,在「相片」到「SkyDrive」中,均可在「編輯使用權限」欄位,對特定資料夾進行各種隱私權設定。(請參閱「延伸閱讀01」與「延伸閱讀06」)

否則,再過不久,盛行於大陸的「人肉搜索」與網路暴力事件,將隨著Windows Live Messenger的社群化腳步,對個人隱私與資訊自決權造成更大的傷害。
 
 
 

Windows Live Messenger9.0搶鮮版的下載點:http://download.live.com/messenger (2008.

12.25)

 
作者按:在最新推出的Windows Live Messenger9.0正式版中,微軟公司已經針對這個部分進行較詳盡的說明與告知,忝為可喜。但是,雖然本文以為在細部的隱私權限設定上,仍有可供精進之處,惟於大方向上,仍屬正確。希望使用者能夠詳細閱讀相關權限說明,妥善設定,以免個人隱私資料外流。
 
 

延伸閱讀01:電腦玩物 [閒聊]我對 Windows Live Messenger 網路社群化的疑慮(2008.12.20)
延伸閱讀02:司法院 大法官釋字603號解釋 (2008.12.21)
延伸閱讀03: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司IM普及率破九成 附加功能玩行銷(2008.
12.21)
延伸閱讀06:Not My Business MSN暱稱不要亂打,小心成為呈堂證供(2008.12.23)
延伸閱讀07:文匯報 「人肉搜索」是惡魔還是天使?(2008.12.23)
延伸閱讀08:新華網 資深媒體人胡展奮:“人肉搜索”我反對(2008.12.23)
延伸閱讀09:Windows Live Messenger 9.0 下載 Windows Live Messenger 9.0 (2008.12.25)作者按:這是Windows Live Messenger 9.0的正式官方部落格。
延伸閱讀10:個人意見 奇摩拍賣揭露的人生 (2008.01.28)

2008/10/01

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賽「年度最佳訊息觀點部落格」初審通過感言



2008年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賽官方部落格活動首頁
2008年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賽各類獎項初審入圍名單
獎項說明:發掘傳統媒體忽略的事件或議題、提供精闢獨到的評論或建議。例如:時事報導、社會評論、地方文史、跨國見聞、資訊科技等。

記得我曾經數度與望小月在MSN對話中,輪流玩著發表得獎感言的遊戲,沒有想到今天居然有機會可以發表入圍感言。既然假戲真作多次,想必該是駕輕就熟。可惜,書唸的再多、題目背的再熟,也不可能該科科都得A。詞窮如我,只好把金曲獎、金鐘獎與金馬獎上常看的官方說法,自行剪輯與整理一番,權充自己的入圍感言。

首先,我必須感謝評審先生、小姐的抬愛。讓我這個每日瀏覽人數不到二位數的部落格,有機會在「2008年第四屆華文部落格大獎賽」上嶄露頭角。能夠入圍對我來說就是一種肯定,評審們的肯定,我心懷感激,更是我持續進步的動力。因此,不論是否得獎,我都會繼續努力。

其次,我必須感謝我的父母與本部落格最忠實的讀者「Mr.R」,雖然他大多數的時候,都故作神秘以「匿名」的方式回應我的文章。不過,我知道那就是你。如果沒有父母對於我的縱容與Mr.R的鼓勵與鞭策,我應該沒有機會參加、甚至入圍「2008年第四屆華文部落格大獎賽」,這種看起來像是部落格星光大道的比賽。

最後,我也肯定主辦單位的用心與毅力,可以持續四年連續主辦華文部落格大獎賽。希望這項比賽可以一年年的辦下去,而華文的部落格世界,也可以在這個獎項的鼓勵下,更加興盛與蓬勃發展。

後記:今年我參加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賽當中「年度最佳訊息觀點部落格」類別。依據主辦單位的統計資料,此一類別共有484位部落客參與初審,目前入圍者有63人。其實,在報名截止日當天,我一一瀏覽過其他參賽者的部落格。發覺這個組別中,參賽的部落客確實人才濟濟,每個人的文章均言之有物,分析的內容更是鞭辟入裡、入木三分。反觀自己的部落格,就顯得說理不夠充分、論點不夠新穎、資料蒐集也不夠完整。真不知道自己哪來的勇氣敢報名參賽。所以,能夠入圍,我有點驚訝。至於後續的複審及決選,我連想都不敢想。部落格能入選,我已經心滿意足了!透過這次參賽,讓我可以觀摩別人的部落格,開啟另一扇視窗,看看另一個世界,應該是我最大的收穫。



以下是我參加比賽的部落格內容:

2008/09/30

Google十週年慶--展望未來十年之玖、「消滅下一個天花」

google十週年慶02
玖、消滅下一個天花(Wiping out the next smallpox)


全世界不同種族、文化與信仰的人類將會聯合起來撲滅天花。最後一個確定發生天花病例的國家,分別為Variola major的孟加拉(西元1978年)與Variola minor的索馬利亞(西元1977年),其代表者一連串苦難的結束。而天花造成死亡的最早案例要追溯到聖經中所提到的一場瘟疫。在這場瘟疫中,埃及法老王 Pharoah Ramses就是死於天花。(關於天花的說明,請參照「延伸閱讀01」)從而,我們必須持續面對數不盡的流行性疾病--黑死病、霍亂、禽流感、SARS、HIV或AIDS,與新生的寄生蟲病(zoonotic diseases),疾病時常因為人口與氣候的改變,而由動物傳染到人類的身上。我們無法確定下一個天花將在何處發生,但是我們可以確定,將會有超越個人或組織的力量擊敗它。

今日有某些真正的英雄,從事於撲滅上開清單中二項以上具有高傳染性的疾病。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已經擔負起領導對抗高傳染性小兒麻痺症的責任。相同的聯合國兒童基金會(The 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簡稱「UNICEF」)、數十個非政府組織(NGOs)、數百萬的國家與地區性衛生工作者、國際扶輪社(Rotary International)的成員與媽媽志工或毛拉(mullahs,伊斯蘭教的男性神職人員)志工已經開始行動,包括小兒麻痺症在內,以致於每年有數百名兒童行動不便,而非數千人。但是,除非我們在最後一個國家消滅最後一個病例,否則我們將不會思考結案。在卡特中心(Carter Center)的主導與努力下,有良好的成效。幾內亞蟲(Guinea worm,有稱為麥地那龍線蟲,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延伸閱讀02」)的病例上從數百萬人減少至數萬人。如同它動用150,000名衛生工作者--未被歌頌的世界英雄--在印度提供以一兆個到府服務,以搜尋潛藏的天花病例。為了追蹤、消滅下一個流行性疾病,它將會在全球範圍(global scale )內共同合作。

諾貝爾獎中並沒有任何關於「預防流行性疾病」的獎項,而關於此一工作領域中,最困難的部分是試圖去設想一些不可思議的瘟疫。誰會成為下一個SARS,成為下一個病毒,成為H5N1禽流感?流行病學家嘗試更深入、正確的思考排列、組合可能對我們生命產生威脅的病毒。危機可能發生在未來的十年或二十年間,微生物具備摧毀地球的能力,而這樣的危機來自於動物飼主與他人間的交叉傳染(例如:SARS、 西班牙流行性感冒 與HIV或AIDS)。我們需要新的方式在數以千計的人們被感染或是傳染病的疫情脫離掌控之前,即早發現這些新的威脅。

Google參與未來潛在傳染性疾病的初期預測與預防,是與相關伙伴使用數位、基因學與IT科技以辨識出現新威脅的「熱點」(hot spots),並在該威脅造成全球危機之前,提供早期預警。當你在對抗全國流行性疾病時,早期發現與早期回應,將可使得遭受感染的人數從數百萬人降低為數十人。在二十年後對全世界大聲的說,我們參與預防下一種天花的全球性行動並提供協助,這是一份多好的生日禮物呢!



延伸閱讀01:美國疾病管制局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簡稱「C.D.C.」)譯者按:在「Smallpox Disease Overview」一文中,對於天花的說明中指出,天花病毒在臨床上又分為Variola major與Variola minor二型。Variola major是嚴重,也是較常見的類型。在病狀上常伴隨大範圍的出疹與高燒。而其又分為四種亞型:ordinary (屬常見類型,約佔天花病例中的九成或更高比例); modified (輕微,發生在施打牛痘疫苗者的病患);flat與 hemorrhagic (均屬罕見且非常嚴重)。歷史上,Variola major的致死率為30﹪,而flat與 hemorrhagic通常會導致致命。Variola minor通常較少出現在天花患者,嚴重性較低,而在歷史上,其致死率為1﹪或更低。
延伸閱讀02:甘蔗竹夢田 麥地那龍線蟲 Guinea Worm 讓我覺得恐懼的蟲 (2008.09.26)譯者按:麥地那龍線蟲會透過不潔的飲用水而寄生於宿主身上,導致麥地那龍線蟲病,其學名為Dracunculus medinenses。

2008/09/29

Google十週年慶--展望未來十年

google十週年慶

Google十週年慶的網頁中,我最感興趣不是Google過去十年的歷史,而是他們如何看待下一個十年,甚至是二十年Google對於世界的看法與其所希望扮演的角色。而在「回首來時路」中,詳述Google 員工正在思考未來十年內可能會發生哪些技術革新,以及這些變革可能對世界造成的影響。本文覺得相當有意義,但是卻找不到相關正體中文說明,所以大膽決定自行翻譯,以為將來佐證之用。由於此一專題的文章內容頗豐,因此本文擬將各篇獨立,逐一翻譯。(不過,能不能全部翻完,我不能保證,但是我希望自己可以全部翻完)




囿於本人的英文程度與專業背景,因此相關內容可能誤植,所以請有興趣進一步了解者,直接參照英文原文,並可在「張貼意見」中提供相關意見予本人作為修繕與更正之基礎。

在Google成立後的十年內,網際網路對於世上所有人的生活造成巨大的衝擊。它改變政治、娛樂、文化、商業、健康照護、環境,以及其他你所能想到的其他主題。讓我們思考下一個十年將會發生何事?這一項驚人的科技將如何發展?我們將如何適應這一項科技?更重要的是,我們將如何運用它?我們詢問十位頂尖的專家上開問題,並在Google十週年慶的生日月份(9月),公布專家們對於這些問題的看法。如同電腦科學家Alan Kay提到他最著名的評論,預測未來最好的方法,就是創造(invent)它,因此我們以此自勉,每日都盡己所能的朝專家之言努力。~ Karen Wickre and Alan Eagle, series editors




壹、 搜尋引擎的未來(The future of search)
貳、完善的廣告(Ad perfect)
參、社交網站:關心身邊瑣事(The social web: All about the small stuff)
肆、手機的未來(The future of mobile)
伍、線上影音的未來(The future of online video)
陸、人工智慧的可能性(The intelligent cloud)
柒、資料的民主化(The democratization of data)
捌、打造一個乾淨、綠色的未來(Building a future that's clean and green)
玖、消滅下一個天花(Wiping out the next smallpox)
拾、下一代的網際網路(The next Internet)

 

後記:昨天我在google黑板報發現完整的簡體中文版翻譯,翻譯的內容而言,雖然不是完全依照原文翻譯,省略部分內容,在語意上面,也較偏向大陸用語,但是整體而言,仍具有中上水準。看來這個計畫應該得面臨終結的命運。

2008/09/18

Windows Live Writer Beta 正體中文版釋出 ( 版本編號:14.0.5025.904 )

windows Live Writer Beta 正體中文版釋出 ( 版本編號:14.0.5025.904 )
 
 
今天在Writer Zone Windows Live Writer team blog,也就是Windows Live Writer 的官方網站看到一則訊息,「Windows Live Writer Beta: Now Available for Download」(Windows Live Writer 搶鮮版:現在開放下載),版本編號為Windows Live Writer Beta (14.0.5025.904)。在完成下在之後,才發覺Windows Live Messenger也一併被更新為搶鮮版。由於本文僅針對Windows Live Writer Beta版進行說明。因此,關於Windows Live Messenger Beta版的解說,請參考「延伸閱讀03」與「延伸閱讀05」的說明。




依據官方網頁的說明,此一版本相較於上一版本有以下的不同之處:

一、強化圖片與影像的發佈功能

(一)可以嵌入來自SoapboxYouTube的影片

在點選「插入」→「視訊」→「從視訊服務」之後,可以發現相較於前一版而言,此一版本將SoapboxYouTube的網路影片相嵌功能,特別獨立,並與SoapboxYouTube的帳號進行整合。讓Windows Live Writer 的使用者可以將其SoapboxYouTube帳號中所訂閱的影片,迅速加入Windows Live Writer 當中。

(二)上傳影片至SoapboxYouTube

在點選「插入」→「視訊」→「從檔案」之後,讓使用者可以在使用Windows Live Writer的過程中,同時登入SoapboxYouTube帳號,將電腦硬碟中的影片,上傳至SoapboxYouTube中。

(三)圖片剪裁與傾斜角度

在點選圖片之後,右側的會出現圖片編輯欄位,選擇「進階」,在「動作」選項當中,可以發現「剪裁」與「傾斜」的圖片編輯選項。

(四)新增圖片邊框樣式,例如:倒影與圓角邊框。

在點選圖片之後,右側的會出現圖片編輯欄位,選擇「圖片」→「框線」。將「框線」旁的下拉式選單向下展開,會發現此一版本新增「實心,1像素」與「實心,3像素」二種新的框線樣式。

(五)支援LightBox與其他圖片預覽特殊效果 ,例如: Slimbox、Smoothbox和其他類型的網路圖像特效。

(六)支援圖片置中顯示
在點選圖片之後,右側的會出現圖片編輯欄位,選擇「圖片」→「版面配置」→「文繞圖」。將「文繞圖」旁的下拉式選單向下展開,會發現此一版本新增圖片「置中」,此一文繞圖格式。


二、強化部落格文章的編輯功能

(一)提供多種語系的拼字檢查功能,包括:荷蘭文、英文、芬蘭文、法文、德文、北印度方言、義大利文、韓文、葡萄牙文(巴西)、葡萄牙文、塞爾維亞--席瑞爾文、塞爾維亞--拉丁文、西班牙文與瑞典語。

(二)自動連結功能

(三)智慧型引用功能 / 印刷體字型
在字型部分,上一個版本的中文字型只有新細明體與標楷體可供選擇,而在新版的Windows Live Writer中,只要是MS-Office Word可以使用的中文字型,在 Windows Live  Writer 均可使用。讓每個使用者可以「字由字在」的選擇所需字型,而不必再使用HTML語法,於部落格後台進行字型修改工程。

 

至於「智慧型引用功能」(Smart quotes,這是本文推測下所為之翻譯,如有誤解,請於「張貼意見」中告知),目前本文並不清楚其內容與相關細節,因此無法針對此部分進行評論,因此希望對這個部分有所了解的使用者,能夠幫忙說明。

(四)字數統計

在點選「工具」→「字數統計」後,可以發現,此一版本的字數統計功能,相較於前一版本而言,開始有模仿MS-Office Word的傾向。

 

三、使用經驗的改進

(一)新的工具列提供使用上的便利性,例如:字型格式的設定--讓使用者可以快速、直覺的轉換字型。
在工具列新增「字型」,便利使用者可以隨時變更所需的字型,而不必再仰賴「格式」→「字型」此一繁複設定。

(二)改進「設定類別」選項:增加文章的類別搜尋(search)與條件過濾(type-down filtering)。

(三)新外觀與感受


四、傳送有關FaceBook的意見

Windows Live Writer研發團隊迫不及待想要聆聽使用者關於FaceBook的想法與看法:

(一)請在Windows Live Writer (Beta) Forum中,提出你對於Windows Live Writer Beta搶鮮版與Facebook的意見

(二)請在Windows Live Writer Developer Forums中,提出你對於軟體開發套件(S.D.K.)與Facebook的意見。

 

五、更多詳情

請瀏覽 Windows Live home pagethe Windows Live blog網站,將可以知悉程式設計師Chris Jones 關於如何設計Windows Live程式building Windows Live)的詳盡說明。
 

六、使用心得

整體的感覺上, Windows Live Writer 似乎有朝MS-Office Word化的傾向。對於習慣使用MS-Office系統的使用者而言,無疑是一大福音。使人聯想到,日後此一程式與MS-Office系統進行整合的可能性。

此一版本強化圖片編輯與影像運用,並與SoapboxYouTube進行整合,符合使用者對於影音功能與圖片編輯的需求,應屬符合使用者需求的改進。同時,亦可由此得知,微軟對於網路部落格的重視與爭奪離線編輯市場的企圖心。

站在使用者的立場而言,只要能夠有好用的軟體,就是一件好事。不過,不能被壟斷,因為有競爭,才會有進步,使用者才能成為最大的受益人。




Windows Live Writer Beta 搶鮮版 與Windows Live Messenger Beta 搶鮮版的下載網頁:http://download.live.com/writer (2008.09.18)





延伸閱讀01:Writer Zone Windows Live Writer team blog Windows Live Writer Beta: Now Available for Download (2008.09.18) 編者按:此部落格為Windows Live Writer研發團隊的官方部落格(英文)

延伸閱讀02:Nice Type Windows Live Writer 科技預覽版細節2008.09.18

延伸閱讀03:重灌狂人[官方下載] MSN 9.0 繁體中文版、簡體版(Windows Live Messenger 2009(2008.09.18)

延伸閱讀04:軟體玩家 Windows Live Writer最新版試用心得(2008.09.18) 編者按:此篇試用心得主要是針對英文版的說明,與本文所試用的Windows Live Writer Beta搶鮮版仍有出入,請閱讀者留意。

延伸閱讀05:Windows Live 前哨站 登登登!敲開社交網絡新大門 Windows Live Messenger 9.0 搶鮮版全球同步登場 (2008.09.19)

2008/08/01

部落格到底該不該商業化?

錢,部落格到底該不該商業化


 

最近兩三週以來,有部落格開始指導大家如何提升個人部落格流量,晉身成為人氣部落客。而各大部落格間也紛紛展開筆戰,討論的主題,就是「部落格該不該商業化?」的問題。


當Web2.0浪潮席捲而來,象徵的草根力量的部落格順勢崛起。以個人經驗的文字、圖像、聲音與影像作品發表,成為眾人擷取、獲得資訊的重要來源。而其所涵蓋的領域,瞬間擴及食、衣、住、行、育、樂...等各方面。原本默默在部落格界耕耘的部落客,一夕間成為書商的最愛。將原本網路上虛擬空間中的文字、圖像,轉化成實體通路的有形物體。不但,增加實體的重量與質感,讓作者覺得自己的作品真的存在於世上,同時也擴展實體書市的讀者群。讓虛擬通路部落格與實體通路紙本書籍同時存在,而大幅提升部落客的影響力與知名度。對出版社而言,知名部落客實體書的問世,除能以既有的網路讀者群作為基本客層之外,如能有效開拓新的讀者群,將有助於書籍的銷售。

具備人氣號召力的部落客與提供專業性評論為內容的意見領袖,其影響力與虛擬空間的瀏覽人數,自然成為電子商務的下一個戰場,也是廣告行銷的另一塊處女地。從電子商業業者的觀點而言,透過知名部落客的力量與口碑行銷的手法,來協助商品的銷售,增加產品的曝光率,本無可厚非。但是,卻讓部落客的角色與原有的期待產生落差。部落客從單純的產品消費者,漸漸的轉變成為產品的試用者,最後可能成為產品的代言人。當部落客成為產品代言人的同時,與該產品間即具有命運共同體的關係。而其中的利害關係,與其草根民意之基礎,立即發生衝突。對部落格原本的信賴感與公信力造成無可彌補的磨損。如果當部落客成為產品的銷售員時,則眾人眼中的意見領袖,恐將剎時成為一抹燦爛的流星劃過天際。

單純以部落格是個人作品發表的處所而言,其論述之主軸,必然為「自由」、「個人創作領域空間」的概念。從而,在其個人的部落格中,促銷自己的書籍、與廠商、公關公司、雜誌社或是媒體談合作案...等等,均純屬個人行為,乃屬個人自由之範疇,任何人無權干涉。因為這是個人私領域的問題。今天部落客願意與廠商合作、願意與時尚精品做結合、或是願意在自己的部落格內放置網路廣告(例如:GoogleAdsense、BolgAds)....等等,第三人完全無置喙的餘地。部落客晴耕雨讀自食其力,而閱讀者有權利能自由選擇看或不看。此外,經過商業活動的推撥助瀾,可以讓部落格的發展更加興盛,靠著這樣的營利模式,可以養活知名的部落客,讓他們可以更專心的投入部落格的創作工作,進而提升部落格內容的質與量,也可以讓更多人願意加入部落格的行列。使部落格的發展更加興盛、蓬勃。經由商業獲利模式的導入,可以使部落格朝向更有利的發展,二者互蒙其利。

反對者則指出,部落客之所以能與廠商進行商業合作,就是基於其背後的部落格的流量與意見領袖的特質。而且很難想像一個具有穩定流量且任何人可以自由閱覽的部落格,不能被定性為媒體。如果具備有媒體這樣的色彩,就不能只是單方的享受媒體所能享有的權利而已,同時必須擔負媒體的義務與道德責任。過度偏向商業化,或是過度充滿行銷色彩的內容,均有發生利益衝突上的疑慮。

而且,部分對於部落客提出要約的廠商、媒體、公關公司,在契約內容中,可能會要求作為承諾之一方的部落客,必須「只」寫優點、僅能「輕描淡寫」地提到缺點、針對特定產品出席發表會,或是利用部落格來包裝商品行銷的動機,以降低廣告色彩。而這其實是與部落格本質相衝突,無論是美食部落格、時尚部落格,或旅行部落格...等,之所以能成為知名部落格或百萬部落格,所憑藉者就是部落客個人親身經歷與誠實的使用經驗。而這種的經驗、經歷因為不曾被商業利益所左右,所以其內容具備公正性、客觀性。因此,得以獲得眾多網友的青睞、信任與認同。一旦越來越多的商業活動牽扯其中,則部落客的寫作內容,是否能夠展現個人獨立性、中立性,而能發揮部落格的原始本質,即生疑慮。悲觀而言,如果部落格過度向商業傾斜,則很快的部落格會像是「蛋塔效應」一般,迅速淪為昨日黃花。

事實上這樣的問題也存在傳統的媒體。隨著網路的興起,報業的發行量急速萎縮,原本的廣告刊登模式,已無法支撐報紙的生存。報業為了求生存,因此必須與廠商談合作案,以提高營收。其中,最著名的作法,就是「編輯部與企畫部合作」的「廣編搞」。以新聞的方式來傳播與行銷商品,感覺上有點像是「置入性行銷」。這樣的作法,最讓人詬病之處,在於它到底算是廣告,還是新聞。如果是廣告,就有以新聞的形式包裝,誤導或是誘導讀者之嫌;相反的,如果是新聞,則問題更為嚴重,形同是以媒體的公信力,替廠商的產品背書。無論是上開何者,如果產品發生問題,媒體將如何自處。此時,媒體的公信力,恐蕩然無存。況且,當事實的真相被揭露時,媒體又將如何永續經營?讀者有將如何信任自己所讀到的報導與真實相符呢?

其實,真正的重點是分際的拿捏。因為部落格不單單是部落客個人對於部落格的經營而已。它同時涉及到部落格、廠商與讀者三個面向。而其中最重要者,就是酪梨壽司、indeepnight與李志清先生均提到的「利益揭露」,此項新聞倫理的原則。 (*有興趣者可以進一步點閱「延伸閱讀11」)


而其中首要釐清者,就是部落客與商業行銷間的關係。每一個部落客都是靠自己的能力,在網路世界中取得一席之地。它的基礎就是螢幕前的人口,也就是點閱率。沒有這一項重要的基礎,再知名的網路部落客,也只不過是沙灘城堡而已,而不會成為廠商眼中的金雞母。當然,我知道「水清則無魚」的道理,也知道清高有清高的理想,市儈也有市儈的理由。

廠商、廣告主、廣告商或是公關公司為何會與部落客聯繫,希望部落客能夠接受廠商招待、服務、試用商品,就是希望部落客能夠發揮他的網路影響力,替自己的產品美言幾句。但是,雙方的底線哪裡?我覺得第一個底線,就不是可以給廠商有部落格文章批閱權。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如果給他文章批閱權,就形同讓廠商可以利用部落客的名義發公關搞,讓部落客替產品直接背書。這樣產生的部落格內容,我想它的品質堪憂,且不利部落格的長期經營。另外一個底線就是,買賣不成仁義在。如果雙方對於部落格的文章內容意見不一致,且雙方互有堅持時,最多就是這一篇文章不發表。至於已經拿到的酬勞或是食宿招待這些費用,與部落客個人的勞力、時間與費用支出,除事先有特別約定外,得依民法上之贈與或解約的方式處理。

其次,是部落客與讀者之間的關係。這個部分,我認為必須分成二個個部分來說明:(*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延伸閱讀9」)


第一個是被動式的網路廣告,這個部分雖然比較不涉及商業利益揭露的問題。不過,我仍然覺得部落客有必要說明。因為如果該廣告是部落客與廣告商簽約所放置於部落格上的廣告,則涉及到散佈的問題。不過,現在電腦技術發達,阻擋網路廣告的程式唾手可得。不想要看到廣告的讀者,可以安裝這樣的軟體,加快網頁讀取進度。而對於廣告內容有興趣的讀者,也可以自由點選。因此,問題不大。


另一個是最可能發生爭議的就是部落格專文推薦這個部分。針對這個部分,我認為必須一開始就在文章標題中明確的「標示」或是在部落格文章的開頭部分確實的「說明」。例如:「試用」、「廠商合作」這樣的標題,或是A廠商、B公關公司與本人聯繫洽談C活動,並同步發表於本部落格...云云。讓讀者能夠自行選擇是否進一步閱讀內文。畢竟,沒有人願意花時間看部落格,看完之後才發現自己看的內容是廣告,而不是正文。那種被騙的感覺,比時間上之損失,更難讓人忍受。

此外,部落客必須針對與讀者有利害關係部分,向讀者揭露雙方合作的內容。例如:(*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延伸閱讀11」)

1.產品或服務的來源:產品是由廠商所提供者?出資方為何人?該產品是廠商提供測試之用嗎?測試後是否必須返還?
2.在何種場合取得此一機會:部落客能夠享有此一機會之原因。
3.部落客是否在廠商、公關公司或是廣告商付費的情況下撰寫該篇部落格之內容。
4.部落客與廠商、公關公司間是否有約定必須於部落格中發表文章:不論是雙方間之明示或默示、口頭或書面都屬之。
5.讀者是否能夠以一般方式獲得相同之產品或享受相同之服務:某些產品可能即便消費者付費,亦無法由通常之市場中取得;某些服務,可能僅專門針對特定之公關場合量身訂做,而一般人無法在付費後,享有相同之服務。

此時,部落客正確的作法,是針對上開事項,於事前在部落格標題或文章開頭處向讀者公佈其與廠商合作的方向與內容,並明白的告知讀者,該產品或服務是由廠商提供。另外,針對試用報告的文章內容及結果,廠商是否設有限制...等等,亦必須明確說明。讓有興趣進一步閱讀該篇部落格的讀者,可以充分的瞭解並自行判斷,文章的內容是否公允翔實,合乎彼此對於部落格本質的期待。

最後,是讀者與廠商之間的關係。如果從在商言商的角度出發,廣告主、廣告供應商商與公關公司冀望利用部落客這樣的媒體,來抓住與商品相近的讀者社群,本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不過,做生意講究者乃細水長流與誠信二字,除了專注企業成長、營利模式之外,不可以忘記自己的企業形象與企業社會責任(C.S.R.)。

因此,廠商不得以保密條款限制或禁止部落客履行其對於讀者的揭露義務。否則,一份只歌功頌德,而沒有任何缺點改進的部落格文章。最後,受到傷害的不但是部落客自己的公信力。部落客誠實的意見,是廠商進步的動力。單單靠部落客的美化文章欺騙讀者,這樣的風氣並不值得鼓勵。廠商的實力,必須靠優良的信譽與產品的品質來累積,而不是一二篇網路文章,或是一二支強打的廣告來支撐。不是嗎?

此外,不要忘記,部落格是由下而上草根平民力量的展現,而想要由上而下接管這股力量,或是企圖操作這股力量的人,勢必會玩火上身。同時讓部落格走向泡沫化。得不償失。因此,不論是部落客、讀者或廠商,必須依照既有的遊戲規則與合理的規範來進行商業活動與資訊收集。如此才能避免部落格走向泡沫化。





以下的延伸閱讀是依照個人的閱讀時間順序排列。至於為何不按筆畫順序排列,我想說:部落格的內容是部落客的自由,不是嗎?
延伸閱讀1:中時部落格,當部落格越來越「商業化」 (到訪時間:2008.08.01)
延伸閱讀2:酪梨壽司的日記,【公告】關於部落格廣告與置入性行銷,酪梨壽司的公開原則(到訪時間:2008.08.01)
延伸閱讀3:indeepnight的IT部落格,部落格‧商業化?(Blog Commercialized?) (到訪日期:2008.08.01)
延伸閱讀4:楊若儀,電子商務時報,部落格商業化轉機或危機?(到訪日期:2008.08.01)
延伸閱讀5:米果【私‧生活意見】,部落格是一個人的總編輯(到訪日期:2008.08.01)
延伸閱讀6:amarylliss。艾瑪[隨處走走],我寫部落格的理由 & 部落格行銷發燒年(到訪日期:2008.08.01)
延伸閱讀7:阿飛 不會飛 - a_fei.com,從「百萬部落客」看部落格反商業現象(到訪日期:2008.08.01)
延伸閱讀8:李怡志的觀點,精準有效置入部落客/記者的大絕招:Junket(到訪日期:2008.08.01)
延伸閱讀9:漂浪。島嶼--munch,◎部落格廣告的叢林風險◎(到訪日期:2008.08.01)編者按:本文很詳細的分析部落客替廠商代言的法律責任,值得有志於靠部落格賺錢者一讀。
延伸閱讀10:遨遊天地任我行--格強有耳,別人的部落格文章廣告化,究竟關你什麼事?(到訪日期:2008.08.01)
延伸閱讀11:草莓起司蛋糕冰淇淋,部落客快要變成服務生了。(到訪日期:2008.08.01)
延伸閱讀11:李怡志的觀點,部落客公關與公關部落客(到訪日期:2008.08.02)編者按:本文提供紐約時報於「新聞倫理政策」(The New York Times Company Policy on Ethics in Journalism)中,關於「利益揭露原則」的意涵與實際案例說明,值得有興趣的人進一步閱讀。

2008/06/05

FireFox3 2008.06.18下載日確定

最近,IE8、Safari、Opera9與FireFox3紛紛推出新版,除了修補前版的錯誤外,也有志一同地強調要提供給使用者更好的上網經驗。而最具創意的行銷推廣手法,就是FireFox3的下載活動,企圖創造「單日最多人下載軟體」的金氏世界記錄。


FireFox3計畫在正式版下載日(2008年06月18日零時),舉辦全球同日下載人數創造金氏世界紀錄的活動。現在正在邀請全球的FireFox使用者與未來潛在的使用者共同來參與這項盛會,一同創造歷史。如果你想要響應這個活動,方法很簡單,只要在官方網頁「Set a Guinness World Record Enjoy a Better Web」(創造金氏世界紀錄 享受一個更好的網路服務)上,點選「Pledge Now」,在第一個區域(region)欄位選擇台灣(Taiwan),並在第二個欄位輸入你的電子郵件帳號即可。


它會回覆一封表示感謝的確認信函,感謝使用者熱情參與此項創造金氏世界紀錄的活動。同時,希望活動參與者可以將本活動的訊息告知周遭的朋友與家人。等到確定FireFox3正式版推出的時間與下載日,會再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活動參與者,一同來創造金氏世界紀錄。在官方網頁中,有世界各地活動參與者的人數統計,目前人數最多的是美國的120,074人,其次是波蘭的57,758人與澳洲的57,385人。而台灣目前的參與人數則有10,395人。全球共774,208人參與此項活動。(檢索時間:2008.06.05.)


身為FireFox的使用者當然得在這裡宣傳一下。以下是我翻譯該活動的官方網頁說明:


Set a Guinness World Record Enjoy a Better Web」(創造金氏世界紀錄 享受一個更好的網路服務)


聽起來似乎是一個好主意,不是嗎?你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下載日當天,於24小時內,下載FireFox3。---很簡單吧!我們並不要求你吞劍,也不要求你在臉上放30根湯匙並保持平衡。雖然那看起來有點可怕。


順道一提,與FireFox3有關的官方正式資訊,均將會在此迅速公布。---所以,記得時常回訪本網頁,以獲得與FireFox3有關的最新官方訊息!今天就加入我們的社群,並申請共同參與此項活動吧!

2008/03/04

對手機的另一種想像,寫在GPHONE上市之前

緣起

2007年年底左右,我的一位朋友問我,要不要購買3G系統的手機,我當下的反應只是草草的回了一句暫時不需要。當時,我思考的問題點是從整個行動服務產業面出發,範圍太廣,拿出來講,徒惹殺雞焉用牛刀之譏,所以沒說出心中的想法。


對現有3G服務的評析

而我的完整思考脈絡是,3G服務早已推出一段時間,可惜的是,大部分的手機電信服務業者,仍以3G作為主要的獲利模式,而拿張3G執照,也只是為了提早多一張入場券而已。


當然,這也是制度問題,讓現有的2G業者同時握有提供3G服務的許可,而不是讓2G與3G執照分屬不同業者,進行捉對廝殺,以強迫原有的2G業者提升服務品質,或是鼓勵3G業者尋找殺手級的應用,以創新的方式來尋找新的獲利模式,同時也導致2G業者提供3G服務的意願不高。畢竟,主要的營收都集中在2G,既然2G能賺錢,誰還想燒錢投資不知道未來的3G服務呢?


而惟一能夠做到搶市場大餅的業者,也就只剩下手中僅握有3G執照的威寶電信。可惜人單勢孤,難成氣候。而如此也白白浪費國家開放3G服務,以特許的方式提供公共稀有財之目的。2G業者花大錢卻沒有積極的發展3G服務,導致3G的基礎建設與服務內容乏善可陳,讓本屬稀有性公共財的通信頻道,無法獲得充分的利用,導致國家、業者與個人三方均輸的局面,這是整個制度面的問題。而真正該負最大責任者,該是負責制訂我國電信政策的NCC,可惜目前它已經呈現停擺的狀態。


手機的發展,隨著人類的需要而日趨多元,從原本簡簡單單的接、打電話,到現在聽音樂、玩自拍,之後的發展,更是讓人期待。而當GPHONE投入市場時,手機的未來走向,讓人期待。


軟體面的觀察:數位匯流

三國演義開卷語「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這樣的想法,也可以套用在數位通信產業上面。當黑苺機與智慧型手機紛紛現身的時候,就宣告著這樣的想法日趨於成熟。


中華電信提供的MOD服務,以電腦來收看電視節目;而傳統電視節目內容的服務提供者與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則以電視傳輸線提供網路寬頻服務。打破二者間的產業疆界,使二者的界線不再明顯,日趨模糊。


用手機上網、看電影、聽音樂、收發電子郵件、聊MSN、瀏覽網頁、搜尋資料、撥接電話、傳簡訊、玩自拍、玩視訊...,所有可以在電腦網路上面進行的活動,在手機當中,一樣可以提供。相所有必須透過螢幕提供的服務,整合到手機上。


當所有的資訊流可以相互流通於不同的載體時,手機就便是是一個小小的平台、行動的媒介。得以建立全面性通訊與個人服務整合方案,以單一帳號管理所有的網路身份,更即時、更行動的進行通訊、娛樂與生活。


硬體面的想像:對於GPHONE的期待

當手機可以跟白牌電腦(也就是台灣俗稱的「光華牌電腦」或是「組裝電腦」)一樣時,將來的手機品牌NOKIA、MOTO、BENQ、LG...等業者,將會變成當今電腦業裡面的聯想、HP、ACER、ASUS...等品牌電腦。


消費者可以依照個人的喜好,購買品牌電腦,或是自行依據個人需要組裝手機硬體,安裝手機OS(例如:NOKIA的Symbian系統、WINDOW的WinCE系統、甚至是由Google所提倡的Android系統...),選用幾項慣用的程式套件(類似FireFOX的Xpi插件,或是現在常見的widget小工具),一隻客製化、合乎個人需要的手機就這樣誕生了。


當然,這樣的OS、小工具(或是插件),可以透過開放程式碼的方式,由公眾提供、修改,或是以競賽的方式,鼓勵使用者或團隊,進行來研發。如此不但有助於促進OS的使用、提供免費的廣告、提高使用者的興趣,當然最終的目的在於使用上的方便性與使用率,既合乎資本主義鼓勵創新的精神,不失為鼓勵研發的典範。(日前,Google就是透過此一方式,舉辦Google 小工具設計甄選


以另一種創新的模式,突破既有的紅海格局,創造出一個新的藍海,是我對GPHONE的期望,不過如此高的期望對於一隻小小的手機來說,應該不是一件好事。不過,這也是我對GOOGLE這間Don't do evil公司的小小期待。


結語

如果上面的想像成真,則台灣的手機代工業將有一個新的立足點與切入點,因為當廠商有能力可以制訂規格,就有權力可以制訂價格。而電信公司、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節目內容提供商間的疆界,將徹底的被打破,如何朝向利潤最豐厚的的內容提供商移動,將是電信通訊與傳播產業必須思考的問題。


不過上面這些推測,必須建立在以下的三個假設上面。第一、就是消費者對於使用手機上網的接受度;第二、就是電信基礎建設的投資;第三、手機零組件的模組化。


針對第一點,最大的問題在於手機先天的限制,手機螢幕的大小永遠不可能與電腦螢幕一樣。另外,手機的介面如何讓使用者可以無痛學習,這都佔有關鍵的地位。而第二點的問題重心,就在於無線上網的基礎設施能否到位,不論是熱點的數量、傳輸速度、使用便利性與費率...等,都將左右消費者的使用意願。第三點,在我看來問題不大,目前大廠牌的手機業者,均採取代工模式,則模組化、規格化,只是遲早的問題。


因此,手機的未來是否如本文所想像的如此樂觀,也未必盡然,還有許多必須努力之處與需要克服的難題。

2006/02/13

咫尺天涯

最近被我媽凹說,要裝一個Skype網路電話。

結果我一裝,就是一個禮拜才完工。

因為我知道太早裝好,對我而言,絕對是百害而無一利。因為,完工之日,就會我從高高在上的安裝工程師變成呼來喝去的維修工人之時,所以遲遲不願動工。

最後,在我媽的威脅利誘之下,(重點是利誘)

我終於屈服於淫威之下 ,乖乖的把該裝的東西裝好。(其實也沒裝什麼,只是安裝Skype程式、幫羅技PRO400的WebCam接上USB、安裝驅動程式跟做一些簡單的Skype設定而已。)

裝好之後,我媽媽就迫不及待的找了遠在美國的姊姊聊天。

就像是兩個山頂洞人發現火一樣,(嗯,這樣講不太禮貌,請容我換一個說法)

應該說是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一般,(感覺上,似乎好多了)

兩個年逾五十的的婦女同胞透過各自的WebCam、麥克風在Skype中,重新搭上了線,看到對方的影像。(對不起,一下子不小心,就透露了兩個女人的秘密)

兩個人高興的像是剛剛要到糖果的的小女孩一般的開懷大笑。(這個說法一點都不誇張,如果你把喇叭開的大一點,同時關掉WebCam,就會得到這樣的結論)

各自對著自己的鏡頭傻笑,看起來像是比流口水的廢柴還糟的傻帽。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精神病患在亂玩醫護人員的電腦。

但是,我真的在影像顯現,聲音傳達到的那一剎那,(對,就是從高高在上的工程師變成地獄中的維修工人的神奇時刻)我突然對科技的進步有一股感動,一股真正造福到「人」的感動。(最重要的是造福到我,因為我凹了一個最貴的WebCam)。兩個年餘未見的姊妹,在網路上有了一次面對面對的機會,彼此聚精會神的盯著螢幕,數著對方一根根的白髮與皺紋。

在簡單的電腦操作下,物理上的距離短暫的喪失了它的意義,心理上的距離陡時縮短。冷冰冰的科技突然有了最溫馨的訴求與最人性化的意義。舉手投足、言談表情,立時呈現,不受千山萬水之阻隔,經濟因素也不再是阻礙親情聯繫的最大考量。一句親人的呼喚,透過網際網路穿越半個地球,來到家中的電腦前,突破了現實世界中最深不可測的馬里亞那海溝,也同時溫暖了兩家人的心,為線路的兩端帶來歡笑與彌足珍貴的片刻。這是我在安裝前,所始料未及的。

好的科技發明未必需要有高深的技術、昂貴的價格。只要有最簡單的操作、最人性的使用功能與合理的收費條件即可。Skype,正是這句話的最佳寫照。一個簡單的發想,溫暖了多少人的心。

後記

我現在終於知道,為什麼Yahoo即時通與MSN會紛紛的加碼併購網路電話公司,而Skype公司會如此的爆紅。GoogleTalk,你要加油啊!

就我的使用經驗(MSN與Skype)來看,MSN最新版(7.5.0324)雖然已經加入了一些網路電話的功能跟選項。但是,整體表現而言,對於影像的支援不佳(無法全螢幕顯示WebCam的影像);在音質傳輸上,也是斷斷續續。因此,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至於Skype(2.0.0.81)在影像表現上,雖然名為測試版,但在效果上,卻出乎我意料的好;至於音質部分,則是有口皆碑。可惜,這是用頻寬換來的代價,我幾乎關閉了P2P與BT,才能有效運作。另外,在Skype的介面設計上,仍有可以改進的空間。(例如:沒有密碼記憶功能,對我媽而言,這將是一大考驗。還有,視訊功能不好找,很容易讓人遺忘...等等。)期待Skype能夠持續改版,越改越好,這對我來說,會是一大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