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而言,醫院一直是一個很矛盾的地方,既有迎接新生的喜悅,也有瀕臨死亡的哀傷;既是生命的起點,也是生命的終點。無論生死,均非人力所能控制,也同樣讓人感到無能為力。
上個月我兩度進出萬芳醫院的急診室,第一次沒機會感受到它的氛圍,而第二次我在這裡吊了一整天的點滴,有時間能夠充分的觀察這一間醫院的急診室。而在這裡,我看到了一個小故事。
在吊點滴的無聊加上退燒藥的副作用下,我陷入一陣昏迷之中,也不知道昏睡了多久,我的右側來了一位新床客,是一對其貌不揚的中年夫妻,夫妻兩人都略顯矮胖,穿著過時深色不合身的衣著,丈夫有點不知所措,而老婆則為病痛所苦。我下意識的睜開眼睛看了他們一眼,就轉身闔眼繼續與周公一同對抗病魔。不知道又昏睡了多久,我被斷斷續續的微弱噪音吵醒,仔細尋找聲音的來源,才知道是由鄰床那對中年夫妻所發出。側耳傾聽他們的對話內容,這才知道老公在讀報。原來老公怕老婆躺在病床上太無聊,拿著一份晚報,正在讀報給老婆聽。老婆可能是因為生病情緒不佳,一直跟老公鬧彆扭,一會兒嫌老公讀得太快聽不清楚,一會兒又嫌讀得太慢想早點知道結果。即便如此,老公仍不厭其煩,逐字逐句得讀報給老婆聽,毫無抱怨。
看到這一幕,我心中閃過一個念頭,當炙熱的愛情隨著時間與現實的考驗而化為灰燼時,婚姻還剩下些什麼?道義?責任?
我是否仍願意信守承諾,無論貧病困厄,仍相互扶持,不棄不離? 雖說婚姻關係的存在本質和責任就是相互支持、共患難與休戚與共。但是,面臨貧窮的挑戰,置身病痛纏身的處境下,我是否會義無反顧、毫不猶豫,一如當年所許的諾言,承擔起應負的責任呢?這一對夫妻給了我對婚姻的另一層了解。婚姻不僅是單純的兩人相愛,其中包含更多雙方必須承擔的責任、義務與無盡的包容。而這樣的婚姻內容,在新人們說出:「我願意」的那一刻,就加諸在他們的身上。輕聲赧澀的一句話,背後卻有著千鈞萬斤的重擔,這應該是我從來沒有想過的事情。
發想自民法第一0五二條第一項第五款惡意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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