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19

人文學,真的必須是科學嗎?

人文式微的悲哀故事卻也從此開始,亦即此地特有的「人文學科困境」。 人文與科學,早期原本相處甚佳---當時科學學科分類不細,通常可見物理學者兼任天文教授,或化學教授兼教授「自然誌」。而科學學門本身,當然更糊無任何不自由或不文科處,所有類型的知識生而平等。可是進入一八八0與九0年代,專門化科學的旗幟開始飛揚,大隊入侵學院門牆,唯我獨尊,自稱唯有它配稱知識。誠然,科學家並未特意殺傷人文學者,後者的傷口其實是自殘所致:因為希望能與科學相抗衡,讓人文學者也能半成科學,人文學界遂在這種心理下放棄了自己與生俱來的知識權,開始教起學子使用瑣屑的學術方法,人文學的蘊底因此變了本性,其價值也開始面目模糊。(從黎明到衰頹中冊,頁1027,RN8)

人文學真的必須科學化嗎?不科學難無法創造出有價值的東西嗎?真的必須科學化,才能得到認同嗎?在人文不科學的年歲裡,一樣有大思想家、文豪與哲學家,科學真的是人文科學惟一該走的路?是最適切的研究法門嗎?過去即便為使用科學工具與研究方法,人文學在發展上並無任何窒礙難行之處,依然光彩奪目,人材輩出,科學的研究途徑,比舊的研究方法,真的有其過人之處嗎?舊的研究方法真的一無是處,必須被投入歷史的垃圾桶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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