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9

公職律師真的可以疏減流浪律師問題嗎?


報載,律師全聯會與民間司改會等民間團體表示可透過招考公職律師疏減流浪律師問題,更有甚者認為全台目前共有12000多名執業律師,但委任訴訟案件一年卻不到1000件,僧多粥少,有律師一年可能接不到一件案子。


律師的工作內容中,除了接受當事人委託處理訴訟案件外,尚包括非訟業務,例如:企業合併、股票上市與證券化、聲請公司重整、破產宣告、支付命令、專利授權、智慧財產權授權談判、處理勞工事務、草擬及審定契約、婚前協議及遺囑.....等工作內容,訴訟業務僅為其中一小部分。若單就訴訟業務而言,目前的律師數量,確實供過於求。惟就非訟業務而言,學有專精的律師,卻仍屬麟毛鳳角。

在律師錄取率偏低的年代,大部分的律師均從事訴訟業務,而在律師高考成為名符其實的資格試之後,透過市場機制與專業分流,有助於深化律師在不同領域的專業與法學素養,使其有更多元的發展空間,反有利於台灣法治健全。

而律師削價競爭訴訟業務,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台灣的法學教育與國家考試,長期偏重基本六法,對於其他專業法律科目僅聊備一格,造成律師同質性過高。因此,對於已經考上的律師,應該督促其繼續在職進修,深化個人的本職學能,提供更專業的法律服務;對於在學的學生,應該要求各大學法律系開設更符合現實社會需要的法律與技能(例如:行政法各論、談判技巧......等等),使其及早熟悉真實世界的法律運作規則,方為正本清源之道,而非巧立名目讓法律系學生繼續在國考苦海中浮沈。否則,律師錄取率持續維持10%,公職律師一職也僅是杯水車薪罷了。





延伸閱讀03:中國時報 小檔案-公職律師 律師資格的公務員 (2012.03.17) 



3 則留言:

  1. 你失蹤很久之後
    出現了
    319...
    是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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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關於程序保障的問題, 今天遭到嚴重挫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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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四月二日晚上見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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