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9

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下篇)

死喪之以禮,祭之以禮02--白玫瑰
從論語中,「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說明與「宰我問三年之喪」的對談中,可以發現:孔子強調對於父母死後之喪葬祭祀,均必須合乎禮的規範,在禮的要求之下進行。而何謂「禮」?怎樣做方才算是不失禮?禮的標準何在呢?採集時代對於禮的要求、農耕時代對於禮的要求、工業時代對於禮的要求與商業時代對於禮的要求,是否相同?以青銅器時代與鐵器時代,對於禮的要求也應該相同嗎?以青銅器作為農具與以鐵器作為農具的生產效率,何者為優?以鐵器作為武器,相較於以青銅器作為武器,何者具有較高的殺傷力?



舉例而言,喪家本想舉行一個簡單、隆重的喪禮。因此,將所有敲敲打打的儀式全部取消,懇辭一切的花籃與奠儀。不過,親友長輩的一通電話,就讓最初的設想全部翻盤。傳統喪葬儀式中,該有的全部沒有少,除了仍然堅持懇辭奠儀之外,其它的部分幾乎失守。因為親友的意見,使得喪禮的等級從小型家庭追思會,升格成為大家族的公事。


而到底怎麼樣算是「不失禮」,讓我產生了疑惑。在一連串的誦經聲中與三跪九叩下,我一直在思索這件事。大家有共識就是不失禮嗎?符合眾人期待就不失禮嗎?可是大家都囿於其固有的經驗、見識與能力,因此對於禮的理解,也就南轅北轍。喪禮的部分,就發生了很大的磨合與堅持,大部分的時候,都是晚輩妥協。而我爸爸的堅持,也就這樣的情況下消失,。同樣的情況出現在花籃,有人認為擺設花籃是鋪張,也有人認為只有擺設花籃,顯得過於儉樸。有輓聯與沒有輓聯,有立委、市長、市議員與里長到場致意,到底重不重要?中庸之道在哪裡呢?這些問題的答案為何,或許莫衷一是。但是,整場喪禮就在這些爭執與混亂中走調。


禮在人與人交往的社會中,必然存在。但是,該怎麼做,分寸要怎麼拿捏,標準在哪裡,卻沒有人可以指導我們。禮的精神可以延續,但是禮的作法卻必須與時俱進。依據孔子的看法,認為無論是喪葬或是祭祀,均必須做到「禮」。

而在「三年之喪」一文中,宰我提問的重點,在於禮樂的革新,而孔子沒有回答禮樂該如何革新,而只是暢論主觀上對於父母的孝心。這樣的對答結果,雖然孔子略勝一籌,不過對於實際問題的解決,卻毫無助益。因為主觀上的孝心,並沒有任何客觀的標準可供衡量、判斷。


根據孔子對於禮的看法,認為真正可以作為喪禮行為規範的評斷標準者,應該禮的本質。外在的禮儀、禮節、禮貌,都只能算是形式而已,必須要發自內心的真誠,與內心真正的情感,才是禮所要追求的目標。因此,孔子才會在宰我問「三年之喪」時,提到「女安乎?」。(相關文章02:三年之喪 )

此外,孔子也曾提到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鍾鼓云乎哉?」(論語 陽貨17)在林放問禮的本質時,孔子也曾提到相類似的概念。認為禮的本質,「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論語·八佾第3)禮不單單僅是玉帛,樂也不是是單純的鐘鼓而已。也不是窮盡奢華鋪張、講究繁文縟節,就合乎禮。不管是玉帛,還是鐘鼓,鋪張奢華的排場,都是最表面、最形式的禮。「禮」的外在形式,包括祭祀、征戰、冠婚喪葬、朝聘、會盟...等禮節儀式。而「禮」的外在形式來展現,主要在體現對於內在精神的重視。因此對於「禮」,必須回歸其本質觀察。


因此,回歸到喪禮與祭禮的本質來觀察, 舉行喪禮與祭祀之目的在「追思逝者,撫慰生者」與「慎終追遠」的思想。如果在外在的形式或行為舉止上,能夠體現此項內在精神,應可認為合乎禮之要求。如果以「追思逝者,撫慰生者」與「慎終追遠」的標準,重新檢視喪禮與祭禮的儀式,確實有很多部分必須被重新檢討。


喪禮中有太多的規定與儀式,在現在的眼光中看來,早已不合時宜。舉例來說,在喪禮的儀式中,家屬披麻帶孝,有意義嗎?收奠儀、送毛巾,是否有其必要性?祭拜時必須使用幾副牲禮、幾條棉被,為了這樣的事情,而使得本來感情就淡薄的親戚之間,更形末路,是否得不償失?出殯時,沿路灑冥紙,這樣的作法是否有待商榷?百日之內不得理髮、修鬚,是否合乎現代人對於禮儀與衛生的要求?對年之內不得入寺,或是至他人家中拜訪,是否妥適?...凡此種種,不一而足。眾人皆曰禮俗如此,不可違逆。但是,似乎沒有人會去質疑傳統的正確性與其價值。好的傳統必須保留,而不合乎時宜的傳統,就是陋習,必須被革除。「三年之喪」就是春秋時代該被革除的傳統,而在今日的喪禮活動中,類似三年之喪的例子,其實多不勝舉。圍路封街辦喪事,敲敲打打、誦經、燒金、停棺30日,在農村鄉下地方,地闊人稀,自然沒有問題;在都市的小巷子,就會造成交通堵塞、侵擾鄰居的居住安寧,自然就是不合時宜。


而且尤為重要者,係這樣的儀式,有助於達到「追思逝者,撫慰生者」與「慎終追遠」嗎?如果無助於此一目的,則上開儀式即不合於禮的本質,而違反論語中「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的基本要求。由此觀之,則上開傳統喪葬禮儀中,不合時宜的部分,確有變革之必要性。而首需改變者,就是眾人對於固守喪葬禮儀傳統的堅持與觀念的改變。畢竟改革者最大的阻力,就是來在於保守者對於變革的疑慮與傳統依戀。而這個部分需要時間的洗禮,才能克盡全功。












相關文章01:安寧緩和醫療(Hospice palliative care)
相關文章02:三年之喪
相關文章03:理想的喪禮
相關文章04: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上篇)




延伸閱讀01:漸入詩境 我讀四書論語林放問禮之本 (2008.09.05)
延伸閱讀03:宰我問三年之喪(2008.09.05)
延伸閱讀04:孔子(2008.09.05)
延伸閱讀05:傅佩榮 從三年之喪看人性 (2008.09.08)

2008/10/24

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 上篇 )

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最近,我有機會可以再次思考「死亡」這個課題。曾經在部落格中發表過一篇「理想中的喪禮」。以現在的眼光看來,似乎失之淺薄,流於戲謔。所以,我重新整理自己的想法,而有這兩篇文章。我打算把上篇的重點著墨在喪與祭的內容與行為準則介紹。而下篇的重點,則放在喪與祭的內涵討論。



孟懿子問孝於我,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 為政第二之5)


「生事之以禮。」父母在世之時,為人子女者,應以禮侍奉父母。而依據宋代邢昺《疏》引用《禮記 曲禮》所言,係指「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之屬。即子女侍奉父母之衣食住...等,一切皆須符合禮制之要求。


「死葬之以禮。」則指父母辭世時,喪葬事宜亦應以禮為之。而「喪葬事宜」,可以細分為殮、殯、葬。「斂」,係指從死亡後接運遺體,潔淨與掩藏。主要乃在美化往生者的遺體,使遺屬能撫平對遺體的畏懼心理,進而能慰藉喪親之痛。包括:遺體的防腐、整形、整容,社會突發性死亡事件中遺體的處理,防疫及健康保護,廢水、廢氣之處理...等。「殯」,則係將遺體停柩讓遺屬得以憑柩奠拜,調適心情並接受死者已往生的事實。「葬」,係指將遺體火化或土葬,安置於棺槨或骨灰罐內,使親友能夠定期慎終追遠。依照現在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所公布的殯葬參考流程而言,其詳細的內容,包括:遺體接運、安靈服務、安排治喪流程(擇日、服務諮詢人員、訂禮堂、火化爐、棺槨與墓地)、發喪與靈堂佈置、入殮移柩、奠禮(告別式)、出殯與安葬。


「祭之以禮。」之意涵,依據宋代邢昺《疏》所言,謂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祭祀時之儀式與所使用之祭品,皆須合乎禮制。雖然,現在不明確區分喪葬與祭祀,在喪禮之過程中,往往包含家祭與公祭。實際上,係現在人對於葬禮與祭禮不熟悉所致。既然孔子將二者予以明確區分,即表示「葬」與「祭」二者,有其不同之處。而最簡單的辨別標準,就是「喪畢則祭」。祭禮必然是在喪禮之後。因此,無論是在喪禮前,或是喪禮進行中,均不會有祭禮出現的可能性。依據「國民禮儀範例」之規定,第五章為喪禮、第六章祭禮。由其體系觀之,喪禮在祭禮之前,殆無疑義。(「國民禮儀範例」第48條)因此,所謂的家祭或是公祭,應係指出殯之前的「奠禮」(告別式)而言。另由習俗上所稱之「白包」,其正式名稱為「奠儀」,可知二者之關連性。故而應將「家祭」與「公祭」二者,正名為「家奠」與「公奠」為妥。


因此,對於父母的生前侍奉與死後喪葬祭祀,均必須合乎禮的規範,在禮的要求之下進行。而何謂「禮」?怎樣做方才算是不失禮?是本文下篇所要討論的重點。



相關文章01:安寧緩和醫療(Hospice palliative care)

相關文章02:三年之喪

相關文章03:理想的喪禮



延伸閱讀01:學如不及 猶恐失之 【纏解論語61】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2008.09.05)

延伸閱讀02:台北市殯葬管理處 (2008.09.08)

延伸閱讀03:如何學好殯葬管理學(2008.09.08)

延伸閱讀03:告別式的時候,公祭禮儀的問題(2008.09.08)編按:本篇明白區辨並說明奠禮與祭禮之不同,值得有興趣者一讀。


2008/10/17

三年之喪

三年之喪

寫在前面

我在唸書的時候讀過「論語」中,一段宰我與孔子關於「三年之喪」的精彩對話。當初唸完沒什麼感覺,一直到身邊發生一些事情,重新咀嚼之後,才有新的領悟。


這才發現,宰我雖然白天打瞌睡的技巧不佳,被孔子逮到。但是,能在孔氏三千弟子、門下七十二傑中,名列言語科第一,排名尚在長袖善舞的大商賈---子貢之上,確實有其過人之處。

在此,本文計畫先引述原文,再對原文進行翻譯,最後是評析。針對評析部分,本文討論個人對於喪禮與祭禮的觀察,以及其時代意義,並提出自己的看法。由於本人並非本科系出身,評析這一段文字之目的旨在自娛娛人、野人獻曝。因此,如果有疏漏之處,尚祈見諒。也請先進不吝指正。

而由本文之說明,尚引伸出「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上下二篇,將於修繕完成後,陸續發表,請有興趣者,一併參照。

壹、原文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貳、翻譯

宰我問道:「為父母守喪三年,為期過久!君子三年不習禮儀,禮儀一定會荒廢;三年不演奏音樂,則音樂一定會散亂。舊米食盡,新穀既成,鑽火所使用的五種木材也已週而復始地輪用一回。因此,喪期一年已足。」孔子問:「守喪不滿三年就吃白米飯,穿錦緞衣,你能心安嗎?」宰我說:「心安。」孔子說:「你心安,那你就那樣做吧!對君子而言,有喪在身,吃佳餚不覺味美,聽樂曲不覺快樂,閒居亦不覺安適,因此不會吃精緻的白米、穿華麗的錦服。今日你既然覺得心安,那你就這樣做吧!」宰我離去之後,孔子說:「宰我真不仁啊!子女生下來三年,然後才脫離父母的懷抱。三年的守喪期,是天下通行的喪禮,宰我難道就沒有從他父母那裏得到過三年懷抱的愛撫嗎?」

參、評析

所謂「三年之喪」,係指依據殷禮之規定,父母去世後,為人子女者須守孝三年。雖然在周代,已經很少有人嚴格遵守此項規定。但是,沒有人遵守,並不它不存在。對於三年之喪,宰我提出自己的質疑。認為三年的喪期過長,喪期一年即為已足。而且他提出孔子無法輕易辯駁的主張。所提出的理由有三點:第一點,君子如果必須遵守三年的喪期,守喪期間既不能行禮,也不能作樂,必然荒廢禮樂,在東周末期禮樂崩壞的關鍵時刻,君子三年不能行禮作樂,對於禮樂的影響太大了!第二點,在農業耕作方面,守喪三年,必然錯過三次的耕作與收成期。第三點,即使是作為燃料用的炭火,也只儲存一年的份量而已。因此,如果守喪三年,則將無米為食,無材為炊。因此,喪期一年就夠了。

孔子發現宰我所設下的命題充滿陷阱。無論孔子回答是或否,均難脫宰我事後的追問。詳言之,如果孔子回答贊成三年之喪,必然面對禮樂荒廢的難題;反之,如果回答不贊成,則禮樂教化不待三年,就會立即崩壞。因此,他選擇將單純的說理論證,轉換為主觀上的情感訴求,討論一個更高層次的命題---「孝心」。這在辯論的方法論上,是一個極為常見的方式,可以有效的逃脫對方所設下的場域與條件陷阱。因此,孔子反問宰我,父母過世一年之後三年之內,吃山珍海味、穿錦衣綢緞,是否能夠心安呢?此一反問,使得宰我陷入兩難。如果宰我回答心安,就表示不孝;如果回答心不安,則這場辯論的贏家就是孔子。因為既然心不安,則守喪三年,又怎麼會算是長呢?因此,無論宰我怎麼回答,這一場對話的勝負結果已定。

在宰我回答心安,離去之後,孔子的後續說明,證實前述的說法。他認為,父母至少撫抱子女,而子女卻認為三年的喪期過長。所以,宰我不仁。

而傅佩榮教授針對最後對於弟子的說明提出質疑。他認為,父母的愛撫與懷抱可以作為三年之喪的基礎嗎?三年之喪與父母的愛撫、懷抱之間有關連性嗎?顯然父母的愛撫與懷抱,不能夠作為三年之喪的正當化基礎,二者間欠缺必然的關連性。所以,孔子事後的批評,可以算是一種情緒性的論述,而無任何根據可言。

孔子雖然透過高明的辯論方法,躲過宰我一時的質疑,規避正面處理三年之喪的難題。但是,當時對於喪禮的儀式,均已不再恪遵殷制對於三年之喪的要求。此時,我們仍然必須深究,三年之喪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不過,這樣的問題必須被轉化為另一個有趣的命題,「喪禮是否應該隨著時代的不同而有所改變?」如果這個答案是肯定的,則我們必須繼續追問,「喪禮應該要如何改變?變更喪葬制度的標準如果是『禮』,則『禮』的標準為何?」

雖然,論語「宰我問三年之喪」的對話中,曾經企圖對於殷制下的喪禮是否適用於春秋時期的人類社會提出質疑。但是,孔子卻巧妙的迴避對於此一問題的爭議。而訴諸於更高位階的「孝心」。沒有正面回答,春秋時代對於喪禮的禮制,是否必須有新的作法,恪遵西周開國時期周公所制訂的「周禮」,或是因循更早之前商殷對於「喪禮」的形制,是否能夠合乎東周社會、經濟與時代背景下之需求。如果不能夠合乎當時的需求,應該改變的就是「禮」的內容,而不是遵守不合時宜的「禮」。孔子避談禮儀該如何修改的問題,在「三年之喪」一文中以批評宰我作結。從文義中以觀,本文以為孔子似乎仍認為應該嚴守三年之喪的禮制。而此一看法是否恰當,本文認為尚有討論的空間。

相較於殷商時期與西周初期,社會、經濟、文化、生產方式與人口均經過276年左右(西元前1046年~西元前771年)的休養生息。因此,其時空環境與條件背景,均與殷商時期、西周初期有相當顯著的不同。例如:根據推測殷商時期曾經數度大規模的遷都,有一派學者的見解認為,主要是由於商民族的生產模式,仍然是游牧方式;而無論是西周的井田制度,或是春秋戰國時期各國鼓勵農耕,均可窺見周朝以農業為其立國之本。另外,從生產工具而言,商代與西周都是青銅器時代,而東周則是進入鐵器時代,生產工具的變革,導致生產力的不同,同時有助於進一步釋放人力進入其他領域,使得生產活動得以專業化,更有助於商業活動的興起。這些都是必須考量的因素。本文並不反對崇古、返古,但是反對不考量現實需要的返古與崇古。以井田制度為例,在春秋戰國時期,井田制度早已不合乎實際的需求,因此商鞅才需要變法「廢井田,開阡陌」,同時一併廢除農奴制度,使人力得以釋放,並有效增加農業生產力。

同樣地,在時代背景不同的情況下,對於禮的的需求,均必須有相當大的改變,以合乎時代需要,禮必須因時制宜、樂必須因地制宜。因此,孔子認為此時禮樂敗壞,本文的看法則認為是當時的社會經濟來到了一個歷史上的重要時刻,西周初期的禮樂已不敷當時的使用,如果儒家的學說可以富國強兵,為天下帶來和平,為何孔子須周遊列國,求沽之,以待善賈者。

顯然,此時禮樂之教已無法合乎富國強兵的時代需求。因此,學者間競相提出自己的學說見解,而有諸子百家爭鳴的盛況。人類的思想從禮樂的約束中被釋放,學術活動與思想傳播,達到一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境地。因此,孔子以為禮教敗壞,本文以為此乃係禮教無法回應時代的需求。所以,上至天子,下至黔首,無人得以恪遵周禮的要求。

如果此時要求回復周禮,有人可以接受嗎?遵守三年之喪,則三年心如枯槁,披頭散髮,鬚鬍滿面,不事生產,這樣合理嗎?戰爭以車戰為主,比的是誰的戰車比較多,千乘?萬乘?戰術、戰法與戰具,永遠沒有更新的機會,文明將無法進步。此外,開戰前還得先依據彼此的身份地位奏樂,這樣仗還打的下去嗎?對於禮樂的革新,是一條非走不可的路。因此,各國紛紛走向變法的道路。但是,孔子此時只談論必須遵守禮樂。要求必須講究禮樂的本質,而不必講究禮樂的形式。本文必須指出,施政是一項長期性的作為,首先必須做到「民信之矣」。而執政者如果以禮樂教化人民,則必須進一步討論,禮樂的標準為何?是周公的標準、士大夫的標準、一般人的標準,或是孔子的標準。如果依照孔子的看法,禮樂的本質比禮樂的形式重要。但是,禮樂的本質應由何人判定?每一個人心中對於禮樂都有一把尺,怎樣做算是合乎禮制呢?如果每個人都可以隨意的解釋「禮」,則人民又應該相信誰呢?

因此,孔子提出他施政的主張,卻沒有提到實際政策執行面該如何施行,又如何能讓人信服呢?哪一國的國君敢將自己的國家交給一個政策不明的人治理呢?即便他再有政績。不過,魯國相較於春秋五霸而言,無論是國力、人口與經濟規模,畢竟只能算是小國,即使做到路不拾遺、夜不閉戶,仍然不能夠認為他具備成為大國宰相的能力。

對於周禮的改革,孔子似乎沒有提出具體的見解。而所提出的標準,其實只能算是一個模糊的標準。如果每件事情都必須回到禮的本質重新判斷,除了時間上的不經濟之外,另外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何謂禮的本質」?這其實是一個相當主觀的判斷標準,如何於具體的政務與日常事物中操作,即生疑問。如果每件事情都必須過問孔子,一切以孔子所言為是,則禮樂一事繫於一人,國家施政一人為斷,是否合理呢?

從宰我問孔子「三年之喪」的例子而言,本文其實贊成宰我的見解,認為喪期三年不合理,禮樂必須隨著時代的進步而有所改變。傳統雖然有其價值,但是當傳統與現實發生落差時,傳統就有被檢討的必要。在呂覽的「察今」一文中,提到相同的概念,「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時也。時不與法俱在,法雖今而在,猶若不可法。故釋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為法。」死守舊法、陋習,就是禮教吃人、封建殺人。而僅有變法,才能使人民心悅誠服的遵守禮樂之教。本文承認禮樂的重要性與存在的價值,但是反對不合時宜的禮樂制度繼續存在於現今社會當中。變革既有的喪葬傳統,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不能單憑一句「死者為大」、「讓他(她)風風光光的走」與「大家都這樣操辦」...,就讓一切隨波逐流。

相關閱讀01:理想中的喪禮

相關閱讀02: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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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傅佩榮 從三年之喪看人性 (2008.09.08)

2008/10/10

職棒的大爆投 賭與制度的不健全

為什麼我不再看中華職棒

從1989年中華職棒開幕以來的四支球隊(兄弟象、味全隆、統一獅與三商虎),一直到1992年的六支球隊(時報鷹與俊國熊)。之後在1996年這個值得被台灣棒球界紀錄下來的一年當中,2月中華職棒成為七隊(和信鯨),6月初爆發第一次職棒簽賭案,6月中台灣職棒運動分裂為中華職棒與台灣大聯盟(台北太陽隊、台中金剛隊、嘉南勇士隊與高屏雷公隊)兩個系統,職業球隊的數目一夕暴增為11支隊伍。1997年台灣大聯盟開賽,1998年09月時報鷹隊在第一次職棒簽賭案的陰霾下,黯然解散。二個月後,也就是1998年11月,中華職棒的四大元老球隊---三商虎隊宣布解散。屋漏偏逢連夜雨,隔年年底(1999年12月)另一支元老級球隊---味全龍隊敲下喪鐘。三年後(2003年),兩個聯盟不堪虧損,終於握手言和,天下大勢又重歸於一。2004年纏訟8年的第一次職棒簽賭案終於判決確定。
 
 
之前,中華職棒從出資老闆、管理階層、教練、球員與球迷紛紛跳出來表達自己的意見,為中華職棒的沈痾提出自己的看法。而暴龍隊也在此時,身陷打假球的風暴當中。這樣的感覺,似曾相似,這是從中華職棒開打以來,因為相同的原因而道歉,已經不知道是第幾回了!1997年的時報鷹、1999年三商虎與味全龍、2005年La New熊隊陳昭穎與蔡生豐等三隊12名球員涉賭、2007年的中信鯨、2008年的米迪亞...,而涉及賭博的傳聞,更是不勝枚舉。除了道歉、開除球員之外,我完全看不到中華職棒的高層有任何的作為。
 
而觀看職棒的觀眾,也由職棒元年的每場平均5000人次,一路攀升至職棒3年的每場平均6878人次高峰,即便是在往後的職棒人口仍然維持在每場次5500人左右。一直到職棒8年簽賭案爆發,台灣職球的平均觀賽人數,從一夕之間消失了3000人,跌到2041人次。至此,觀賽人數始終在2000人次左右徘徊。而2001年的世界盃棒球賽,中華隊的傑出表現,無疑地是給台灣棒球一劑起死回生的強心針,喚起台灣人對於國球的熱情。因此,從職棒12年起,觀賽人數攀升至3000人次。

從實際入場觀看中華職棒比賽的統計人數看來,台灣然似乎不再熱愛棒球了。但是,事實的真相是如此嗎?從2005年由日本所主辦的亞洲職棒大賽、2006年由美國所主辦的世界棒球經典賽、2007年美國職棒大聯盟與2008年北京奧運中華台北隊的轉播人數而言,很顯然地,答案是否定的。就我所取得資料而言,在2008年北京奧運期間,單單台灣透過中華電信網路轉播觀賞比賽的人數就高達40萬人。台灣人對於棒球的熱愛,並沒有減少。但是,為什麼這樣的熱情無法反映到中華職棒的入場觀賽人數呢?
 

真實的比賽

最大的致命傷就是打假球。而這也是球迷們心中最大的痛。從1996年的職棒簽賭事件以來,比賽放水、打假球、黑道與組頭介入比賽的傳聞,始終與中華職棒相牽連,繪聲繪影的污名,始終揮之不去。球迷不願意買票進場,看自己心儀的球員展現棒球美技,在鑽石的綠地上,閃爍棒球的光芒。問題就出在上到中華職棒高層,下至板凳球員,沒人有可以肯定的告訴球迷,這一場比賽絕對是職棒球員們,靠著自己的技術、汗水、苦練與教練的精彩調度、棒球之神的眷顧,三者相互交融下所產生的比賽。
 
球團、球員沒有一個人能夠與「賭」劃清界限,在一次又一次的道歉聲中,簽賭傳言始終不曾停歇,中華職棒又怎麼能期待球迷買票進場觀賽呢?沒有一位球迷願意花錢入場,耗費3-4個小時賣力搖旗、大聲吶喊,全心投入比賽的氛圍中,結果居然是一場已經寫好腳本的比賽。
 
「比賽沒到第九局,勝負之天,猶待棒球之神的眷顧。」這是棒球運動的迷人之處。但是,經不起簽賭事件一再的挑撥。球迷一再被欺騙,對中華職棒早就信心破產,憑什麼要求大家再給第N次的機會。每位球迷都希望球團的主事者,可以拿出魄力,大刀闊斧的整頓與管理球隊,重建球迷對於中華職棒的信心。可惜,迄今這樣的想法,仍屬空談。沒有一位球團的主事者願意作這樣的宣示。顢頇、鄉愿與期待政府介入的心態,讓人對於中華職棒的未來感到黯淡無光。在台灣國球的最高職業殿堂,等待球迷的不是棒球的力量、技巧與智慧,而是一場有一場可能被操控的比賽。而職棒簽賭的風波,也在主事者一再地容忍之下,產生讓黑道組頭成為球隊管理者,這樣荒謬的台灣奇蹟。球團的管理鬆散與中華職棒高層把關機制淪喪,終於釀成大禍。台歡職棒會不會就此斷送未來,值得持續觀察與深思。

二軍制度遲遲無法建立

比賽的精彩度,除了明星球星的光環加持之外,更重要的是板凳球員的深度與廣度。讓教練在比賽的調度中,無後顧之憂。台灣職棒的除了La New熊隊有心積極建立自家農場之外,鮮少看到其他球團願意花時間與精力建立自家的農場。讓表現差強人意的一軍球員能夠在二軍的環境中歷練,二軍中表現傑出者可以晉身至一軍,除了厚植球團的口袋球員名單之外,也可以警惕目前場上的先發球員,必須時時刻刻追求進步,否則必然遭受被職業比賽淘汰的命運。靠著洋將來增加比賽的精彩度,在我看來,只能算是一帖治標不治本的特效藥。面對台灣職棒贏弱的體質,真正必須作的還是從培元固本做起。況且,洋將來來去去,經驗再豐富、實力在出色,也只是在為人作嫁罷了。此外,外籍球員在管理上,較之於本國球員更加不易,為了增加一時的比賽精彩度,而姑息可能產生的風險,其實是在戕害與漠視台灣棒球環境的長期發展,我想這是最可惜的地方。
 
 

照顧球員的退休生活

職業運動的運動員,雖然簽約金與年薪驚人。但是,運動生命短暫,職棒不可能打一輩子。加上個人不善理財,球員退休之後,能夠從事訓練工作者,畢竟是少數。生活陷入窘境者,更是不乏其人。因此,職棒球團有必要建立球員的退休金制度與培養第二專長。除了可以保障球員的退休生活與生涯規劃,也可以減少球員涉賭的風險,值得進一步討論其可行性。
 

硬體設施不足與球迷經營

老實說,台灣的棒球場地與相關的硬體設施,相較於美國、日本與南韓而言,確實有待加強。而球隊對於球迷的服務與照顧,更是無微不至。因為球迷才是球隊得以賴以維生的經濟支柱。沒有球迷進場,再好看的比賽與製作精美周邊商品,都有會相形失色。照顧並滿足球迷的需求,才是球隊永續經營的法門。可惜,台灣不但硬體設備不足,連球迷經營也乏善可陳,除了兄弟象的球迷組織較完備之外,其他球隊的球迷組織與相關活動, 很難讓球迷有積極參與感。
 
 

結語

台灣的國球,就在一次又一次的職棒簽賭案中,失去它的舞台與觀眾的熱情。上面所提到的內容,已是老生常談。可惜,主事者缺乏魄力與壯士斷腕的決心,職棒相關制度遲遲無法建立、球場硬體設施不足與球迷經營乏善可陳。都是職棒人口快速流失的原因,也是中華職棒的球迷們,在邁向職棒20年之際,心中最大的缺憾。



延伸閱讀01:維基百科 台灣棒球維基館(2008.10.10)

延伸閱讀03:賭害11年 中職道歉道歉再道歉(2008.10.10)

延伸閱讀04:林楊斌 文化法研所碩士論文「論職業棒球運動拖拉斯行為之適法性-兼論我國職業棒球球員之權利保障

2008/10/01

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賽「年度最佳訊息觀點部落格」初審通過感言



2008年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賽官方部落格活動首頁
2008年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賽各類獎項初審入圍名單
獎項說明:發掘傳統媒體忽略的事件或議題、提供精闢獨到的評論或建議。例如:時事報導、社會評論、地方文史、跨國見聞、資訊科技等。

記得我曾經數度與望小月在MSN對話中,輪流玩著發表得獎感言的遊戲,沒有想到今天居然有機會可以發表入圍感言。既然假戲真作多次,想必該是駕輕就熟。可惜,書唸的再多、題目背的再熟,也不可能該科科都得A。詞窮如我,只好把金曲獎、金鐘獎與金馬獎上常看的官方說法,自行剪輯與整理一番,權充自己的入圍感言。

首先,我必須感謝評審先生、小姐的抬愛。讓我這個每日瀏覽人數不到二位數的部落格,有機會在「2008年第四屆華文部落格大獎賽」上嶄露頭角。能夠入圍對我來說就是一種肯定,評審們的肯定,我心懷感激,更是我持續進步的動力。因此,不論是否得獎,我都會繼續努力。

其次,我必須感謝我的父母與本部落格最忠實的讀者「Mr.R」,雖然他大多數的時候,都故作神秘以「匿名」的方式回應我的文章。不過,我知道那就是你。如果沒有父母對於我的縱容與Mr.R的鼓勵與鞭策,我應該沒有機會參加、甚至入圍「2008年第四屆華文部落格大獎賽」,這種看起來像是部落格星光大道的比賽。

最後,我也肯定主辦單位的用心與毅力,可以持續四年連續主辦華文部落格大獎賽。希望這項比賽可以一年年的辦下去,而華文的部落格世界,也可以在這個獎項的鼓勵下,更加興盛與蓬勃發展。

後記:今年我參加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賽當中「年度最佳訊息觀點部落格」類別。依據主辦單位的統計資料,此一類別共有484位部落客參與初審,目前入圍者有63人。其實,在報名截止日當天,我一一瀏覽過其他參賽者的部落格。發覺這個組別中,參賽的部落客確實人才濟濟,每個人的文章均言之有物,分析的內容更是鞭辟入裡、入木三分。反觀自己的部落格,就顯得說理不夠充分、論點不夠新穎、資料蒐集也不夠完整。真不知道自己哪來的勇氣敢報名參賽。所以,能夠入圍,我有點驚訝。至於後續的複審及決選,我連想都不敢想。部落格能入選,我已經心滿意足了!透過這次參賽,讓我可以觀摩別人的部落格,開啟另一扇視窗,看看另一個世界,應該是我最大的收穫。



以下是我參加比賽的部落格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