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8

與考選部政次溝通新制司法官律師考試

我在考完三天的新制司法官律師模擬考之後,心中的震撼與恐懼,頓時飆高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如果新制司法官律師考試,只是單純科目的增加,其實對我而言,只能算是基本認知下的考試。但是,它的改變,讓我這個考了這麼多次國考的人感到害怕,也沒有勇氣面對民國100年的律師司法官新制考試。

首先是考試時間,大大的超過人體的生理極限,普通一科考3個小時,惟獨民事法考4個小時。這樣的考試時間,已經遠遠超過過去一科兩個小時四題的答題模式。

其次,就是命題方式,採取實體法與程序法聯合命題模式,而這是最讓人感到恐懼的部份。過去實體法與程序法截然二分,二者的考題割裂。但是,在新制底下,兩者合而為一,在思考考題時,必須同時注意實體法與程序法的爭點,也要注意實體法與程序法的連動性。造成答題上的困擾,到底要回答到什麼樣的程度,才能拿到分數。舉例來說,公法一科,合併憲法、行政法二者,在申請大法官解釋的時候,則同時會涉及到釋憲的程序面、釋憲聲請書的理由與行政法上的一般法律原則。考生面對龐大的題目,通常看完題目得花上15分鐘至20分鐘,還得在答案中呈現應有的答題寬度與廣度,真的是一件非常難以抉擇的事情。

最後,是關於技術性的問題,這一次發給的答案卷,足足有10張20頁,每一面大約22行。而題目則是4題至6題不等。因此,在篇幅的分配上,應該揚棄傳統以「行」為單位的計算方式,而必須改採以「面」為單位的計算方式。舉例來說,如果只有4題,則每一題應該平均分配5頁。由於每一科的題數不盡相同,因此,每一題的配分也就有所差異。不過,一題因為涉及實體法與程序法,所以配分通常是最高。故,必須考量答題時間的安排與分配。

沒想到考完的隔天,我回文官培訓所上課,考選部政務次長董保城先生,就是授課老師。在課堂上的閒聊中,董政次無意間提到司法官律師考試的改革勢在必行,平行雙閱、命題者與閱卷者分離、程序法與實體法合一、增加選擇題以稀釋申論題評分的主觀性與公法比重必須加重…等等。而我隨口答了一句:「昨天的考試題目寫不完。」立刻引發董部長的興趣。

在下課之後,幾個法律系的學生與政次有了一段精采的對話。我把上面的問題一個一個丟出來,同時痛陳國家考試的弊端,無法給應考人閱覽卷宗的權利、申論題不提供標準答案或是最高分的考卷。造成律師司法官國家考試長期被詬病為「國考射倖性」,考上有時候是「運」,而不是「實力」。

不過,我並沒有貶抑考上的或是酸葡萄的心理,因為能考上的人,必定有下過一番功夫與努力,而是針對現行制度的缺失,與新制同樣會遭到相同質疑的地方提出自己的看法。也對於現行的大學教育,無法支撐新制的考試制度與命題老師可能寡佔的問題,一併向次長陳明。同時並稱讚舉行模擬考試,是一項創新之舉。董政次則表示,這次的新制度,除了考生可以向考選部提供意見,也讓它有機會檢討新制度的缺失,以作為未來正式考試的參考。同時,也有公告周知,避免突襲的味道在內。

與次長溝通完之後,一看錶已經過了12點30分了,匆匆趕到餐廳用餐,只見餐桌上剩下冷飯殘羹,而我吃起來依然覺得香甜可口,即使菜不夠吃,我依然連扒了兩碗飯。

飯後午休時,細思之下,我認為董次長是一個有理想性,而希望為法律人做點事情的次長。董次長長期擔任法律系教授、國家考試的命題委員與閱卷委員,相信必定熟知律師司法官國家考試的沉疴。相信每個年年在國家考試中浮沈的考生,都知道國家考試必須要改革,這是名落孫山的法律人心中永遠痛。大家都知道問題在哪裡,也都知道藥方為何,卻沒有人願意大刀闊斧的去做這件事,讓大家繼續在國家考試的苦海中繼續沈淪。

董次長有耐心的聽取我們的意見,跟我們分析律師司法官國家考試新制是一條一定要走的路,不走向改革國家考試,法律人將走向一條死胡同。姑且不論他改革的方向,單單他有改革的決心,有改革國家考試弊端的理想,這樣的部長,就值得給他掌聲,期待他為芸芸苦海中的法律人點一盞明燈、開一條路。

我有太多的法律系同窗在國家考試中不斷的輪迴,如同深陷於水深火熱的無間地獄。這樣的日子我也有過,這樣的記憶我依然清晰。在考試與放棄考試之間徘徊、在拿到成績單時痛哭失聲,失去信心、在勇氣的邊緣躊躇不前。一次又一次國家考試失敗的打擊,讓自己退縮至與人隔絕的環境中。

第一次,有一位主管國家考試事務的高官,願意放下身段傾聽國家考試失敗者的聲音,願意與律師司法官考試的落第生進行溝通,我也第一次知道憲法上的「聽審權」,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對情緒撫平有這麼大的功效。似乎在溝通的過程中,我把多年來參加國家考試的苦悶與抑鬱難伸,一口氣全部發洩出來,盡吐多年來名落孫山的怨懟。整個下午,眼角總是泛著水光。也讓我重拾再度挑戰國家考試的信心。



延伸閱讀01:新制司法考模擬預試4小時 監考陪廁 (2010.02.14.)
延伸閱讀02:司法官律師考試試題範例 年底上網公告(2010.02.16.)

1 則留言:

  1. 我誤以為你會把它拿掉?還是你又改變心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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