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8

民族國家(der volkstaat)

這是一篇很久以前寫過的文章,大概的時間,應該是在2006年7月7日左右。本來放在不同的地方,現在為了行文上的方便與參照。所以,重新貼過來。

事實上,我最近論文寫完之後,一直在思考一件事,「民族國家」。到底何謂民族國家?它是自然形成的嗎?為什麼會有民族國家的誕生?它的出現,是好事?還是壞事?

在看完世界盃德義之戰後,我的腦中有了比較粗略的概念。看到一群人為自己的國家吶喊、哭泣、全心投入,我大概知道民族國家的優點。它真正的優點在於「國族的認同」,透過認同來處理領土問題。而認同則可以透過教育的方式來達成,而這樣的教育方式,我們通常稱為「愛國教育」。教育的方式不是單純的在課堂上,而可能存在於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進行。可是是一部文學作品「愛的教育」,可能是一種主張,例如:菲希特的「告德意志同胞書」,也可能只是單純的政令宣導「皇民化運動」。

至於民族國家是不是自然出現的,我認為它是人類歷史上的重大「發明」之一。當第一個民族國家---法國出現的時候,靠的就是顯赫的戰功,與光榮的文化素養。這些東西培養出對於國家的認同,願意放棄原本對於自己部落、種族、領主的效忠,而改向太陽王效忠。但是,如何說明你我是同國籍的人,這件事卻造就了種族淨化問題。

歌德曾經提過「德國,她在哪裡?」(Wir ist Deustche?)表示德國事實上只是一個德語區的概念,是一個以德語作為溝通工具的地方,而不存在有這樣一個國家,必須等到俾斯麥擔任普魯士首相之後,德意志才正式走向民族國家的道路。可是,別忘記了,它的光榮可是靠著第一次普法戰爭與第二次普法戰爭建立起來的。至於義大利也是在義大利三傑與薩丁尼亞王國的努力下,才使義大利這隻靴子脫離法德奧瓜分領土的命運。否則,義大利也只是一個地理名詞。

走的比較晚的是東亞地區,以日本為例,我曾經在阪本龍馬傳中看到這樣的一段話,「以後不再有關東人、關西人、土佐人、薩磨人、長州人之分,別人只會問你是不是日本人」因此,他決定脫藩,當一個脫藩的浪人武士。

當然,民族國家有其優點也有其缺點。最大的優點,就是政教分離。國家事務不再不會受到教宗的干預,國王可以跟教宗平起平坐,不必擔心「卡諾莎之恥」的歷史重演。王權的興起與中央集權政府才有出現的機會。而且,對國王而言,可以順便沒收教會在其領域內的財產,拿來充裕自己的荷包,哪有比這個更一舉兩得的事情!反之,造成種族淨化、種族滅絕的慘劇,希特勒的集中營、盧安達的慘案、庫德族的悲慘命運,都是物極必反的結果。

當我在學習德文的過程中,發現中文所謂的「公民投票」,事實上在德文字面上的意涵,就是「民族自決」時,我心中有一股恍然大悟的感覺。以此反芻,脫去語意上的隔閡後,驟然發現原來在中文語意中的公民投票,事實上就是以民族國家為單位的投票方式,也就是民族對於自我事務之決定。有了這樣的認知,就可以知道公民投票對於民族國家的重大意義。一個民族自決的概念,台灣整整慢了八十五年(西元一九一九年~西元二00三年)。當然,當中有太多曲折離奇的過程與生為台灣人的悲哀。

但是,民族國家的概念,應該建立在「認同」的基礎上,而不是空有形式而已。自我認同的建立,依據過往的經驗,應該是建立在民族的光榮之上。觀照兩岸三地,作為台灣人的光榮,應該是植基於民主的價值與開放的社會,絕對不是單純到以福佬文化作為認同的標準與主體。如此操作模式顯得過於粗糙,流於炒短線,忽略其他族群的需求,也放任省籍問題一再發酵。必然面臨到到一次又一次的反挫與抵抗,徒然損耗民族國家的形成能量,而一次又一次的選舉,造成的族群對立,也是由此而起。真正正確的作法上,應該是仿效美國建立一套價值觀,激發人民的愛國心。

簡單的說,美國事實上是一個移民國家,境內充斥著各式各樣的民族。但我們並不因此否認它是一個民族國家,因為他以一套美國價值來形成自我認同,激發人民的愛國心,以藉此消彌彼此的隔閡,而這正是我們可以借鏡之處。透過建立一套民主價值、開放社會,兼容並蓄吸納華人世界的各種事物,藉以形成璀璨傲人的文明特色,透過民主價值與文化認同來建立屬於自己的民族國家。絕對不是靠著跳樑小丑式的民主鬧劇,這樣只會讓台灣離這個目標越來越遠,終至成為空中樓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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