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羅斯福總統任戰爭部長說:「情報監聽,乃必要之惡。」可惜,現實上有多少人假借國家安全之名,行侵害人權之實。
達賴來台的情報來源,凸顯出我國對於情報監察違法濫權的事實。同時也對馬英九總統於就職演說中提到:「…台灣的民主將不會再有『非法監聽』…」 造成極大的反諷,間接印證了「大部分公務員都不知道人權是怎麼回事」的重話。
現行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以「監察」之目的,區分維護社會秩序的犯罪偵防與國家安全的政治偵防二者。而後者是由情治機關聲請,經綜理國家情報工作機關首長(即國安局局長)決定核發通訊監察書後,交由情治機關執行。在欠缺完善的外部制衡機制下,僅仰賴其內部監控,極可能產生類似胡佛之流的人物。畢竟「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會使人絕對的腐化。」
因此,針對情報監察,必須透過程序要求與權力分立加以控制。除法律保留、比例原則與明確性原則之要求外,應設有一定的權力制衡機制,亦即仿照英國國會設置情報及安全事務委員會或美國參眾兩院的情報事務專責委員會,針對國家安全等情治機關之預算、政策與執行等事項進行審查,並定期公布相關之統計數據與資料,供大眾檢驗。徹底終結違法濫權的情治偵防,讓台灣大步邁向「優質的民主」。
延伸閱讀01:馬總統:多數公務員不懂人權 要推2次民主改革 (2009.09.28.)
延伸閱讀02:馬上台1年 情治監聽有增無減(2009.09.28.)
延伸閱讀03:中華民國第12任總統馬英九先生就職演說(2009.09.28.)
延伸閱讀04:大法官釋字631號解釋(2009.09.29.)
延伸閱讀05:議會監察情報機關之機制(2009.09.29.)
延伸閱讀06:熱門話題-讓優質民主 終結違法監聽(20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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